各部门(单位):
2020年“国庆”、“中秋”即将来临,为确保校园安全与疫情防控两不误,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放假前,各部门应对师生员工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教育,突出常态化疫情防控;校园防火、防盗安全;饮食卫生安全;交通出行安全等。
2、放假前,各部门应对部门使用管理的办公室、教室、实验实训室、宿舍、食堂等场所以及其他重要安全防范部位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清理和安全检查。
3、各二级学院要教育学生合理安排假期,不参加可能危及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活动,提高自我防范能力,切实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
4、各二级学院要教育提醒学生假期非必要不离校、不离锡,尽可能不跨省出行。确需离校的务必要履行网上请假程序,班主任、辅导员应及时办理学生请假申请,学生进出校门时配合门岗核验请假审批手续,具体详见学生处通知。
5、各办公室、实验实训室存放电脑和贵重仪器设备房间的管理要落实到人。离校前,要关掉所有的电器设施、设备电源,关好窗、锁好门,确保学校财产免受损失。
6、各部门要教育师生员工严格落实学校电动车管理规定,严禁在所有建筑物内(包括楼梯走道、地下室等)停放电动车及给电动车充电,严禁私拉乱接给电动车充电,电动车必须在指定位置停放与充电。
7、学生宿舍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严禁在床上对笔记本电脑、手机、充电宝等电子设备进行充电,更加严禁在无人看管时对以上物品在宿舍长时间充电,如发现隐患立即报告,及时整改。
8、 注意出行交通安全,学生出行时切勿乘坐非法载客的社会车辆,增强保护意识,同时疫情期间乘坐公共交通时应做好个人防护工作。
9、后勤处要重点做好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严把食品采购关、烹饪关、餐具卫生关,确保节日期间的饮食安全;
10、校园内各商业网点在假期中要落实防火、防盗措施,不得存放现金和贵重物品。
11、后勤处、基建处要对校内施工单位进行假期安全教育,强化安全防范意识,建筑工地的施工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落实安全生产与施工人员疫情防控。
12、疫情防控期间,校园实施封闭式管理,保安人员应严格执行常态化疫情期间的门岗管理制度,防止校外无关人员进入校园,宿管人员应严格执行宿舍管理要求,严控宿舍大门关。
13、放假期间,有对外培训、考试、重大会议等校内大型活动的职能部门,提前在一站式服务大厅做好预约工作,以免影响活动的正常开展。
14、放假期间,学校各类值班人员要严格按照规定,做到值班准时到位,不得擅离职守。值班人员要检查巡视到位,认真做好检查记录,相互交接明确。发生涉校疫情及安全事故应第一时间向部门负责人、党(院)办、保卫处、学生处、后勤处报告,并按相关应急预案迅速开展现场处置。保卫处24小时值班电话:81838853。
保卫部(处)
2020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