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疫情期间学校酒精等消毒用品使用管理的安全提示
发布时间: 2020-04-23 阅读次数: 1398

各部门(单位)

根据无锡市教育局《疫情期间学校酒精等消毒用品使用管理的安全提示》通知的要求,为规范安全管理、使用酒精等消毒产品,做出如下提示:

一、酒精的特性

酒精易燃,其蒸汽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与氧化剂接触发生化学反应或引起燃烧。在火场中,受热的容器有爆炸危险。其蒸汽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明火会着火回燃。浓度高于70 的酒精, 其挥发使室内空气中可燃性气体增加,只要空气中有小点小火花, 将可能引起爆燃。

二、酒精等物品安全管理提示

1、注意室内通风,在使用酒精、消毒片时,需要保证室内通风,使用过的毛巾等布料清洁工具,在使用完后应用大量清水清洗后密闭存放,或放通风处晾干。

2、使用酒精前要清理周边易燃可燃物,严禁在空气中直接喷洒使用。酒精燃点低,遇火、遇热易自燃,在使用时不要靠近热源,避免明火,给电器表面消毒,应先关闭电源,待电器冷却后再进行,以免酒精挥发导致爆燃。使用时每次取用后必须立即将容器上盖封闭,严禁敞开放置。不得使用酒精进行大范围公共区域的消毒。

3、酒精应参照易燃易爆液体危化品进行管理,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仓库内,防潮、防水、防水淋、防火、隔离火源和热源,禁止与易燃易爆、自燃自爆等物质混放,不可和氧化剂,还原剂,易被氯化、氧化物质混贮存,绝对禁止与液氨、氨水、碳铵、硫酸铵、氯化铵尿素等含有氨、铵、胺的无机盐和有机物混合和混放,否则易发生爆炸或燃烧,不可和非离子表面活性剂接触,否则易燃烧。

4、不宜大量储存酒精。酒精是易燃易爆易挥发的液体,以满足现场使用为宜,不要大量储存、不要与“84”等消毒液混储, 以免留下消防安全隐患。

5、避免存放防止倾倒的破损,领用、暂存、使用酒精、消毒片的容器必须是可靠的密封,严禁使用无盖的容器,不要放在热源环境中,可避光存放在柜子等阴凉处,存放时要紧盖盖子, 贴好标签,避免挥发。

6、落实酒精、消毒片管理责任人。酒精、消毒片储存必须由专人负责,严格执行易燃易爆危险品存储的相关要求。酒精、消毒片使用必须由专人负责,做好环境确认后方可使用。

7、使用酒精、消毒片过程中,不慎入眼后,应立即用大量的清水或者是其他的水源反复冲洗眼睛,冲洗眼睛的时候应该翻转眼睑转动眼球彻底的暴露眼睛的穹隆部,将结膜囊内的酒精、消毒液彻底清除干净,应该至少反复冲洗,15 到 20 分钟以后送到医院再行冲洗。

三、酒精、消毒片燃烧的处置

1、酒精燃烧可使用 ABC、CO2、干粉灭火器进行灭火,也可用湿毛巾、湿衣物覆盖灭火,室外还可以使用沙土覆盖。

2、酒精燃烧时,严禁使用水泼或干燥的毛巾,衣物进行扑打,否则若被酒精引燃,火势将蔓延扩散,越烧越大。

3、消毒片不自燃不易燃,当与铵、氨、铵混合后易发生燃烧和爆炸,同时该物质因火灾波及影响,致使其分解,放出有害气体,因此发生火灾时,消防人员必须戴防毒面具,穿工作服并在上风头进行灭火,因其遇水会生成大量有害气体,一般采用消防沙进行灭火。

保卫部(处)

2020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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