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规范全校范围灭火器、室内消防栓箱设备定期点检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1-03 阅读次数: 220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文件精神,依据《玛雅吧 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锡职院保【20164号)文规定“学校二级单位和其他驻校单位应当履行定期安全检查及做好记录的职责”。结合学校实际及无锡市教育局牵头的“安全集中整治督查”形成的整改要求,切实完善校园消防设施的完好性,确保校园防火安全,现决定规范全校范围灭火器、室内消防栓箱内设备定期点检的制度,具体要求如下:

  1. 责任区域划分: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及“谁主管、谁负责”的二级安全责任体系要求进行责任区域划分。

建筑功能区域

责任部门

所有学生宿舍、食堂 、变电所、各水泵房、商业街、废品回收站

后勤管理处

图书馆阅览室、书库、机房、采编室等

图书馆

各类报废资产仓库

资产处

各类实验、实训室、实训车间等

教务处牵头各二级学院落实

网络机房及弱电间

信息化中心

中桥校区(含驻校单位)

中桥校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其他公共部位

保卫处

  1. 点检内容及要求:

    点检内容:

    1.灭火器:

    1.1灭火器是否在有效质保期内(新灭火器5年有效,检查瓶体出厂标签或钢印上的出厂日期;旧灭火器维修后2年有效,检查旧灭火器瓶体上的维修标签,标签日期往后2年内有效);

    1.2灭火器压力表(绿区内为合格、红区黄区都为不合格);

  2. 室内消防栓箱:

    2.1水带不老化(检查是否发硬、脆化),悬挂到位;

    2.2水枪头不变形,不腐蚀;

    2.3消火栓阀门开启关闭灵活,出水口无杂物堵塞;

    2.4起泵按钮完好;

    2.5消火栓箱箱体周围无遮挡、箱门开启灵活、箱体清洁、无破损。

    点检要求

  3. 各部门应根据各建筑功能区域确定消防器材点检员,一般消防器材点检员由该区域的安全员担任。

  4. 每周一次,按照灭火器箱及室内消火栓箱上点检卡(保卫处已经统一编号并将统一放置到位,附件:1)内容逐一检查并在点检卡片上做好记录,发现有问题的及时报保卫处消防管理员;

  5. 每月末把点检卡片交至监控中心(图C-103)存档,领取并更换下月新点检卡片。

  6. 本项全校范围常规消防器材定期点检制度从2020年2月1日起开始正式实施,保卫处于2020年2月1日后第二周初进行抽查,未进行日常点检的部门予以通报。

三、保卫处消防管理员:

严尉雄:联系电话(81838853/18106179119)QQ:731069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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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力群:联系电话(13806183194)

附件:1



保卫部(处)

2020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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