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处、室、中桥管委会:
11月20日,省委、省政府召开“3·21”事故警示教育大会,娄勤俭书记和吴政隆省长分别讲话,要求深刻吸取“3·21”事故教训,并就下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作出全面部署,决定在全省开展为期一年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
冬季是火灾的高发季,夜间是火灾高发时段,电气问题是引发火灾的主要原因,为杜绝校园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江苏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要求,现将我校冬季安全防火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落实消防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火灾事故的严重危害和做好安全防火工作的重要性,严格履行安全防火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进行消防工作检查考核,保证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切实把冬季安全防火工作做实、做细、做好。
二、深入开展安全防火教育,增强安全防火意识。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防火工作,结合以“全民参与,防治火灾”为主题的消防宣传月活动,积极行动起来,充分运用各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安全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努力营造“人人受到消防安全教育,人人增强消防安全意识”的消防宣传浓厚氛围,有效提升师生员工的安全防火意识,增强校园防控火灾能力。
三、突出重点,严格做好火灾等各类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治工作。
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切实做到:
1、针对易燃、易爆等各种危险化学品以及其他管制化学类物品,做好采购、储存、使用、回收等全流程规范管理,并及时清查和科学处理残存不用的危险化学品。各实验实训室必须有专人监管,责任落实到人。
2、天气寒冷,用电增加,各单位一定要加强对大功率电器的管理,严格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对电器、电源、线路等设备的监管、检测、检查。禁止采用接线板等同时连接和使用多台套实验室设备。学生宿舍内严禁乱拉乱扯电线,严禁使用电暖气、电火锅、电水壶、热得快、电热毯、电吹风等学校明文规定不允许使用的违章电器,严禁使用明火,严禁利用宿舍自行车库、宿舍阳台等处作为废旧物品收集仓库。
3、加强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维护保养,确保消防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的畅通、严禁在消防疏散通道、消防楼梯、强电间、弱电间等处堆放物资。
4、要加强对学生宿舍、食堂、图书馆、会议室、教室、活动中心、体育馆、实验室、施工工棚等人员相对集中、易发生安全事故场所消防隐患的排查,强化防火措施。
5、做好外来人员的安全管理教育,加强校园内施工单位和出租房屋、服务场所的安全防火管理。施工单位和出租房屋经营者入驻学校后,必须设立相应的防火组织和责任人,报保卫处备案并签订安全协议;必须有专人负责日常防火工作。如在租赁、承包、施工期间发生违章、违纪或造成火灾事故者,要追究主管单位和有关人员责任。
6、及时清除枯枝落叶等杂物,严禁在校园内燃放烟花爆竹、严禁乱扔烟头。
7、严禁在宿舍区、实验室、教室、办公场所等公用房内对电动车电池充电;严禁将电动车停放在楼梯间、楼道、疏散出口、安全出口等区域,电动车必须到集中电动车充电点充电及停放。
8、严格落实各级各类值班制度,加强巡防巡查工作力度,对重点岗位和重点部位要严防死守。
四、加强各类大型活动的消防安全检查监督工作,加强各类工程改造项目的消防专项审查、严格报批手续,落实消防安全预案,确保消防安全。校园消防无小事,人命关天,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校园消防安全工作应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健全制度、完善管理,责任到人,认真落实各项安全责任制。
请各单位务必于12 月15日前向保卫处提交本单位消防等安全隐患自查报告,一份电子版,一份纸质版须有本单位党政负责人签字,并盖章。
联系人:肖劲松
联系电话:81838852
电子邮箱:baowc@wxit.edu.cn
消防专管员:严尉雄
联系电话:13921395067
保卫部(处)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