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维护校园稳定,鼓励各部门和广大教职工做好学院安全保卫工作,特制定本办法,以表彰在校园安全保卫工作中作出贡献的先进部门和个人。相关考核标准如下:
一、先进集体
(一)领导重视
安全工作考核单元所属各部门将校园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工作和推进“平安校园建设示范高校”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与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工作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领导干部认真参加干部总值班,领导和部门分工明确,真抓实干,认真解决实际问题,工作成效与责任人的年度考核、奖惩以及所属单位的评优评先挂钩。
(二)组织健全
建立“各部门校园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工作上下逐级负责、师生员工人人有责”的工作机制,形成群防群治、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建立与考核单元规模相适应的安全领导小组,在维护校园稳定和安全中成绩突出,共同维护校园稳定和安全。
(三)教育有效
法制、安全宣传教育形成制度,有规范的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师生员工积极参与校园维稳与治安防范活动,师生员工法制观念强,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高,无违规、违纪现象。
(四)防控有力
安全工作防控网络健全,影响学校稳定的不良信息搜集、报送准确及时,应急处置机制健全,处置突发事件措施有力,学生违纪违规率低。日常检查规范,发现安全隐患能及时整改,重大隐患整改率100%。
(五)平安稳定
无重大刑事、治安案件,无重大火灾事故、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和集体食物中毒安全事故、大规模群体性事件。有上述情况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取消安全工作先进集体评选资格。
二、先进个人
1、认真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坚持正确的育人导向,树立安全工作理念,工作积极主动,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
2.认真贯彻执行学校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落实各项安全工作,规范执行本部门安全工作的各项制度;
3.在学校安全工作中发挥骨干作用,忠实履行职守,对学校安全工作认真负责,业绩突出,有效预防了各类安全事故、事件的发生;
4.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安全教育,坚持把安全教育、生命教育理念贯穿于玛雅吧 工作之中,不断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
5.对学校安全工作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不断创新安全工作的方式方法,及时消除各种安全事故隐患;
6.坚持原则,敢于同各种违反学校安全的现象作斗争,自觉维护学校、师生安全。
三、附则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学院保卫处负责解释。
附件:玛雅吧 安全工作先进集体考核细则
玛雅吧 安全工作先进集体考核细则
序号 |
考核 指标 |
指 标 内 涵 |
分值 |
评 分 标 准 |
自评分 |
考评分 |
一 |
部门领导对安全工作重视情况 (10分) |
1、成立由部门党政一把手任组长的安全工作小组,有安全工作分管领导,有专或兼职具体负责安全保卫工作人员。安全工作制度健全,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
3分 |
(1)没有成立由部门党政一把手任组长的安全工作小组,没有有安全工作分管领导的,各扣1分。 (2)没有安全工作制度、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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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领导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且签订岗位安全管理责任书,部门领导每学期带队检查安全工作2次以上。 |
3分 |
(1)不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未签订岗位安全管理责任书的扣1分。 (2)部门领导每学期带队安全检查少1次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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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按照平安校园建设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年度校园安全工作目标;安全工作纳入部门年度工作计划、总结、考核、评优评先;月度部门党政联席会议有安全工作议题,通报、布置、落实相关工作。 |
4分 |
(1)未制定年度校园安全工作目标;安全工作未纳入部门年度工作计划、总结、考核、评优评先的,扣2分。 (2)月度部门党政联席会议无安全工作议题,未布置、落实安全工作的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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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安保组织建设情况 (10分) |
1、建立部门安全工作管理机构,二级学院配备3人以上安全管理兼职队伍;办公设备配备齐全,校园安全工作经费有保障。 |
3分 |
(1)未建立部门安全工作管理机构,二级学院未配备3人以上安全管理兼职队伍的,各扣2分。 (2)办公设备配备缺乏,校园安全工作经费没有划拨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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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工作责任制,明确消防责任人,有教职工兼职义务消防员,每学期有专项消防技能培训。 |
3分 |
(1)没有消防安全制度和工作责任制,未明确消防责任人的扣1分。 (2)没有兼职义务消防员的扣1分。 (3)没有教职工消防培训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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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考核 指标 |
指 标 内 涵 |
分值 |
评 分 标 准 |
自评分 |
考评分 |
二 |
安保组织健全情况 (10分) |
3、建立两级安全信息通报网络,各班级有主要班干部兼任班级安全信息员,通过班级QQ群等平台及时传达、转发保卫处各类警示信息。 |
4分 |
(1)班级没有安全信息员的,少一人扣0.5分。 (2)不及时传达、转发保卫处信息的,每次扣0.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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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安全防范措施情况 (40分) |
1、按时参加学校各类安全工作会议,及时传达、落实上级安全工作的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并有台账记录。 |
5分 |
(1)未参加安全工作会议的,缺勤一次扣0.5分。 (2)没有传达、落实上级安全工作台账记录的,缺一次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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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高度重视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每月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排查,检查台账记录详实,按时上报自查报告。 |
10分 |
(1)检查台账记录,月度安全自查少一次扣1分。 (2)月度自查报告少一次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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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立安全隐患整改台账,安全隐患整改及时,有书面整改记录,隐患整改中整改事项、整改时间、整改结果记录详实。 |
2分 |
(1)无安全隐患整改台账的,扣1分。 (2)安全隐患整改不及时,没有整改记录的,每次扣0.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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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加强办公、实训场所管理,办公室、实训室做到人离开关门、关窗、切断电源。 |
2分 |
办公室、实训室门未锁、关未窗、灯未关的,每次扣0.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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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每学年至少组织2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演练,安全演练预案制定符合要求,演练记录、工作总结等文字图片资料齐全。 |
2分 |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演练缺少一次扣1分,没有记录的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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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考核 指标 |
指 标 内 涵 |
分值 |
评 分 标 准 |
自评分 |
考评分 |
三 |
安全防范措施情况 (40分) |
6、定期检查学生公寓,学生宿舍无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无违规使用有隐患体育健身器材、无私藏管制刀具等现象。 |
5分 |
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违规使用有隐患体育健身器材、私藏管制刀具每起扣0.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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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健全部门教职工、学生机动车、非机动车台账记录,交通安全教育管理措施落实到位,各类车辆凭证进出校园,无违章停车、车辆未锁等违规现象。 |
10分 |
(1)机动车违停每次扣0.2分。 (2)电动车、自行车未锁每次扣0.1分。 (3)无车辆信息台账的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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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认真组织新生参加江苏省大学生安全知识竞赛,参赛率98%以上,合格率100%。 |
2分 |
参赛率90%~98%的扣0.5分,低于90%的扣1分;合格率95%以上的扣0.5分,低于950%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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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按时参加学校各类值班,积极配合公安、保卫部门查处各类刑事、治安案件。 |
2分 |
(1)干部值班不到岗的,每次扣0.2分。 (2)不配合公安、保卫部门查处各类刑事、治安案件的,每件扣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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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安全法制教育和违规违纪情况 (30分) |
1、高度重视师生安全教育工作,开学、放假、重大节假日按规定开展安全教育,每学期组织2次以上防盗、防诈骗主题安全教育。 |
4分 |
(1)开学、放假、重大节假日未按规定开展安全教育的,每次扣0.5分。 (2)每学期组织防盗、防诈骗主题安全教育少于两次的,每次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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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每学期在学生中举办2次以上消防安全讲座及演练,不擅自动用灭火器、应急灯等消防器材,无火警发生。 |
4分 |
(1)每学期举办消防安全讲座及演练少于2次的,每次扣0.5分。 (2)损坏灭火器、应急灯等消防器材的,每次扣0.2分。 (3)发生火警的每次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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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新生入学后要组织一次全面系统的安全和法制教育,并签订《安全教育告知书》。 |
2分 |
(1)没有开展新生安全和法制教育的扣1分。 (2)未签订《安全教育告知书》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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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考核 指标 |
指 标 内 涵 |
分值 |
评 分 标 准 |
自评分 |
考评分 |
四 |
安全法制教育和违规违纪情况(30分) |
4、加强师生人身、财物、法制安全教育,降低遗失、被盗、被骗、打架斗殴等案件的发案率。 |
20分 |
(1)被盗、被骗等可防性刑事案件8分。 (2)学校记过及以上处分。5分 (3)学校记过以下处分。4分 (4)遗忘手机、钱包等财物。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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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安全信息动态工作管理情况 (10分) |
1、及时总结、报道部门安全工作动态,加强安保工作信息互通,每学期在校级以上(含校级)媒体发布安全教育工作报道2篇以上,上报保卫处《保卫工作简报》部门安保动态2篇以上。 |
4分 |
(1)每学期在校级以上(含校级)媒体发布安全教育工作报道少于2篇的,每少一篇扣0.5分。 (2)每学期上报部门安保动态少于2篇的,每少一篇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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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开学、放假、重大节假日等特殊时段及时发布提示、预警信息,做好监督、警示工作。(查部门网页、会议记录) |
2分 |
特殊时段未及时发布提示、预警信息的,每次扣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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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安全自查发现安全隐患,部门无法解决的,应及时向保卫处及有关部门书面汇报,并配合解决。 |
1分 |
瞒报、漏报安全隐患的每次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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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严格执行突发事件上报制度,重大治安事件2小时内上报,一般事件24小时内上报。 |
1分 |
重大治安事件瞒报、漏报1分,一般事件瞒报、漏报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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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举办各类大型活动按照规定及时上报,并做好安全事项应急处理预案。 |
2分 |
大型活动没有按照规定及时上报的,每次扣0.3分,未做安全事项应急处理预案的扣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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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考核 指标 |
指 标 内 涵 |
分值 |
评 分 标 准 |
自评分 |
考评分 |
六 |
表彰奖励情况 (附加分) |
1、获得校级安全知识竞赛先进个人、优秀组织奖等荣誉的酌情加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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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先进个人的,每人加0.2分,获得优秀组织奖的,加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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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有见义勇为等先进事迹受到上级部门表彰的,酌情加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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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省级表彰的加2分,获得市级表彰的加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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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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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综合 治理工作 委员会 审核意见 |
盖章: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