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我校学生的信息反馈,及时了解学生的安全状况,进一步完善学生安全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主体作用,促进和谐校园和平安校园建设,特制订本办法。
一、班级安全信息员的基本条件
1、有高度的责任感,思想品德优良,学习成绩良好,遵守纪律,认真负责,坚持原则,有参与管理的积极性,能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反映学生内部的真实情况。
2、自愿为学校师生服务,主动开展信息的收集和反馈工作。
3、有较强的观察、分析、信息处理以及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二、班级安全信息员的工作职责
1、增强信息收集的敏锐性,关注重大节日、重大活动、特殊时期同学的思想动态和热点、敏感问题,发现有不安全因素及时上报。
2、关注同学中的不安全因素,如自杀、行凶的倾向或行为,打架事件,失窃事件,火灾隐患,有精神障碍或严重心理障碍的学生,传销、校园传教行为,发现上述涉及学校安全稳定的情况要及时向所在学院和学校保卫处反映。
3、积极进行消防、交通、防网络诈骗等方面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同学们的自我防范意识,培养良好的安全行为规范和一定的自防、自救能力。
4、学生信息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严守保密制度,积极收集学生对学校在安全保卫方面存在的问题、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学校保卫处反馈。
三、工作保障及奖励办法
1、保卫处对学生提供的信息保密,并根据学生信息员收集的信息,将反映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督促负责部门给予及时的核实、处理和答复。
2、保卫处每学期开展一次校“优秀学生信息员”评选工作,对表现出色、上报信息及时、工作认真负责的安全信息员进行表彰并颁发优秀信息员证书。
3、参加安全宣传教育、消防知识讲座、消防演练等活动按照学校教学管理规定计算素质选修学分。
4、保卫处大型考试秩序维护、信息采集等活动按照学校勤工助学管理规定给予一定经济补助。
保卫处
2015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