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8-03-16 | 访问次数:1494 |
关于选拔艺术与设计学院院长学生助理的通知 |
本着学生主体的办学宗旨,发挥学生在学院玛雅吧 、行政管理等工作决策中的积极作用。拓宽学院和学生的沟通渠道,构建学院与学生畅通的信息反馈体系,搭建学院领导直接与学生联系的桥梁;提供学生参与学校管理的平台,在了解学院、服务师生的过程中,提高自己的能力。学院决定选拔第一届艺术与设计学院院长学生助理。 一、招聘对象:艺术与设计学院全体学生 二、选拔岗位:院长学生助理(3人) 三、工作职责 1.深入同学,广泛收集学生对学院玛雅吧 、行政管理、行政服务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每周向分院领导汇报; 2.出席学院相关会议,听取会议精神和学院政策制度,参与讨论,提交学生反馈问题的议案和处理建议; 2.受院长委托或根据学生反映问题进行深入调研并形成报告提交学院,为学院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3.负责向学生反馈学院领导针对反映问题所采取的解决措施,对于未被采纳的建议和未解决的问题,应当及时向学生说明原因; 4.完成院长委托、布置的其他行政辅助工作。 四、报名时间:3月16日——3月23日; 五、报名方式:下载《艺术与设计学院2017-2018年度学生院长助理报名表》(附件)打印并填写好,于3月20日前交到综合楼205艺术与设计学院学工办。 六、选聘条件 1.热爱祖国,政治素质好,有正确的价值观,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热爱学院,乐于服务同学,善于团结协作,具有较强的奉献精神和服务意识; 3.品学兼优,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创新能力等综合能力较高,在学生群体中有较高威信; 4.熟悉各种办公软件的操作; 5.工作时间每周至少半天,根据课余时间安排。 七、应聘流程 1.初审。对报名者资格审查,进行遴选,入围者进入第二轮面试竞选环节; 2.面试。由辅导员、学院领导进行面试筛选; 3.考察。院长办公室依据聘用条件对上报人员进行筛选,对符合条件的同学进行考察,按照“择优选拔”的原则确定候选人; 4.聘任。院长办公会对候选人进行研究讨论,拟聘人选在全院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予以正式聘用,聘期为一学年。 |
艺术与设计学院
2018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