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设计系关于做好2014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12-31 访问次数:1663

艺术设计系关于做好2014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系属各部门:

根据学校有关年度考核工作文件精神,为做好我系2014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组织领导

1.学校成立目标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实施对考核工作的领导,成员组成如下:

组长:刘文平

副组长:潘祖平

成员:孟剑飞徐云浩李湘李雁南王雯

二、考核工作安排

1.动员部署

2013年12月31日部署考核工作。

2.个人总结

个人依据岗位职责的要求,2014年1月9日前作出书面总结,并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

3.述职与综合测评

2014年1月9日,召开个人述职测评会个人简要述职,现场测评。

4.综合评分

由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系部考核办法进行综合考评分。

5.确定考核等级

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确定教师年度考核等级。

三、考核等次

教职工的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优秀等次的名额占总人数(不含中层干部)的15%,我系为2名。按学校规定,若教学单位考核为优秀,优秀名额增加1名。

四、相关要求

1.考核工作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的原则,实行领导考核与群众评议相结合、考核工作实绩与考核工作态度相统一的方法。

2.个人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教职工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等方面的情况。

二○一五年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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