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次 |
日期 |
主办单位 |
协办单位 |
参加单位 |
宣传部 |
2 |
9月9日 (周一) |
艺术与设计学院 机械学院 |
团委 |
机关党工委 (所属第一党支部、第二党支部) 马克思主义学院直属党支部 |
刘文平 |
7 |
10月14日 (周一) |
外语与旅游学院 控制学院 |
团委 |
机关党工委 (所属第三党支部、第四党支部、第五党支部、第六党支部) |
宋瑞超 |
10 |
11月4日 (周一) |
财经学院 物联网学院 |
团委 |
后勤党总支 体育部 直属党支部 |
刘文平 |
14 |
12月2日 (周一) |
管理学院 汽车学院 |
团委 |
图书馆 直属党支部 基础课部 直属党支部 |
宋瑞超 |
相关要求:
1.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认真组织落实,确保师生员工参加集体升旗活动。
2.遇雨雪等极端天气顺延一天进行。
3.主办单位(两个分院轮流)负责升旗仪式活动的组织、相关部门参加人员的协调、国旗下讲话等工作。
4.团委负责对国旗班的选定与培训,对升旗活动给予音响器材、国旗、国旗班服装等方面的配合,并执行每次降旗。
5.宣传部、学工部(处)、团委等部门对每次升旗活动进行检查。
6.校领导参加联系部门活动。
党委宣传部
二〇一九年九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