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清明小长假”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李湘发布时间:2019-04-01浏览次数:744

各分院:

“草长莺飞二月天,拂堤杨柳醉春烟”,清明小长假将至,正是户外踏青的好时节。为保障假期学生人身财产安全和校园和谐稳定,现就做好假期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根据学校放假安排的通知,放假时间为2019年4月5日—7日(周五至周日)3天。

二、工作要求:

1.召开班会。

各班主任要提前召开主题班会,做好学生假期安全教育工作:

(1)提醒学生不得以任何形式组织开展校外的集体活动或旅游,防止发生意外情况;回家或外出的同学要严格遵守请销假制度;外出的要远离偏僻、危险及存在各种安全隐患的场所,不要到江、河、塘、湖、水库等没有安全设施的地方游玩,注意人身、财产安全。班主任要掌握学生假期去向,发现问题第一时间上报。

(2)提醒学生如外出打工,要从正规渠道获取信息,对于网络上发布的、校园内张贴的各类招聘信息等,要科学分析、理性对待,不要被相关待遇所迷惑;不要轻易缴纳押金或将证件押给对方,以免给自己及家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3)提醒学生不要向各类借贷机构贷款,以免发生金钱纠纷,院系如有发现此类情况,应立即与学生及家长联系,防止事态恶化。

(4)教育学生不要进入营业性网吧,不要参与或误入传销,严禁打架斗殴。

(5)提醒学生注意卫生,加强锻炼,防范春季常见急性传染病。如患有腮腺炎、流感等常见传染病,应积极主动治疗并注意隔离。

2.深入宿舍。

各分院班主任、辅导员要深入学生寝室走访,发现安全及卫生问题,及时整改。要提醒留校学生严格遵守宿舍安全管理各项规定,注意用水用电安全;离开宿舍时,要检查门窗是否关好,水电是否关闭,确保宿舍内人身、财产安全。学生宿舍严禁留宿外来人员

学生处

2019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