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2019年元旦、寒假期间校园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李湘发布时间:2018-12-28浏览次数:828

各部门(单位):

元旦、寒假即将到来,这一阶段校内人员流动量大,不安全因素较多,是安全事故的高发期。时值辞旧迎新前夕,为了确保期末和寒假期间学校的一方平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寒假前认真开展安全大检查,查找漏洞,加强整改,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各部门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全面落实各项安全和防控措施。部门党政负责人要亲自部署、亲自检查、亲自督促,发现的隐患原则上在放假前要整改到位,确保寒假期间学校的安全和稳定。

二、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高防范能力。各部门要在放假前对师生员工进行以防火、防盗、防骗、防传销、防交通事故、反恐防暴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法制教育。提醒学生放假回家时注意交通安全,乘坐合法营运车辆;假期合理安排学习和娱乐,不沉迷于网络游戏等;遵纪守法,不参加各种非法宗教活动、赌博活动;提醒学生慎重选择寒假兼职,防止上当受骗;严格遵守各地燃放烟花爆竹的管理规定,不随意燃放烟花爆竹。

三、各部门人员在放假离校前,再次检查教室、办公室、会议室等公共场所安全情况,确认已锁好门窗,关闭所有水、电、气设备,切断电源。部门人员要加强相互沟通,防止因沟通不畅发生门窗未锁等现象。严禁在办公室存放现金与其它贵重物品,确保学校、师生财产免受损失。

四、教务处牵头各教学单位要做好实验实训室、材料库房、图书馆等重要部位、重要场所在假期里的安全防范与管理工作。

五、后勤部门要做好变电所、网络机房、水泵房、库房、建筑工地等节假日期间的日常巡查与维护工作。食堂、生活广场等各商业网点在假期歇业期间要落实防火、防盗措施,关好门窗,切断电源、水源、气源,不得存放现金和贵重物品。

六、寒假期间,在校的各类施工、维修等外来人员,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各项目管理部门落实教育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并在2019年1月12日下班前将项目施工人员名单报保卫处备案。

七、加强假期中留校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学生处、各二级学院放假后一周内对学生公寓进行全面检查,确认学生离校情况,检查门窗、水电是否关闭,检查留校学生是否使用违章电器。寒假期间留校学生名册及住宿情况在2019年1月12日下班前报保卫处备案。后勤处宿管员要加强对学生公寓的检查,严禁外来人员留宿。禁止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发现问题应及时制止和报告,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八、加强外籍教师及留校外国留学生的安全管理。国际交流合作处应掌握外教以及留学生的假期安排,妥善做好留校外籍教师与留学生的安全管理工作。留学生的假期行程等相关情况1月12日前报保卫处备案。

九、寒假期间,有对外培训、考试、重大会议等校内大型活动的职能部门请于2019年1月12日下班前报保卫处备案。

十、寒假期间,雨、雪天气多发,请后勤部门做好雨、雪天气的防范工作。

十一、节假日期间,学校值班人员要严格按照规定,做到值班准时到岗,严禁擅离职守,值班人员要检查巡视到位,认真做好检查记录,相互交接明确。相关部门要安排好本部门的值班工作,一旦遇到问题要反应迅速、处理果断,并及时向部门领导和学校报告。保卫处24小时值班电话:81838853。

十二、保卫处需加强门卫管理与校园巡逻,严防社会闲杂人员进入学校滋生事端,及时处置各种突发事件。

十三、寒假期间楼宇封闭及暂不使用的各类办公、教学、实验实训、商业网点等场所的封条领用事宜,寒假放假前三天保卫处另行通知。

保卫部(处)

201812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