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大学生参加全国财政“六五”普法法规知识竞赛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魏艳发布时间:2012-09-11浏览次数:2147

苏教办学〔2012〕19号

各高校:
全国财政“六五”普法知识竞赛是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在校大学生财政法律素质的重要手段和有效途径,有利于广大学生了解、掌握国家最新财经法律法规制度,提升服务国家、服务社会的能力和水平。为切实提高我省在校大学生财经法规知识普及率,定于2012年9月10日—30日组织大学生参加全国 “六五”普法法规知识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内容
本次竞赛的内容包括法律基础知识、宪法、国家立法制度、预算法律制度、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国家赔偿法律制度、税收法律制度、会计法律制度、注册会计师法律制度、国家资产管理法律制度、财政监督检查法律制度、行政许可法律制度、行政诉讼法律制度、行政复议法律制度等以及“六五”普法以来新公布的财政法律、行政法规、规章。
二、竞赛形式
本次竞赛采取网上答题、网上阅卷、网上评奖的方式。参赛人员直接登录http://www.jscz.gov.cn,点击网站上的悬浮图标,进入“六五”普法法规知识竞赛网站答题。有关竞赛参考资料可登录http://www.jscz.gov.cn“下载中心”栏目下载。
三、竞赛奖励
本次竞赛设个人奖,除财政部设置的奖项外,省财政厅也将对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个人给予表彰奖励。省财政厅个人奖共800名,其中一等奖50名,二等奖150名,三等奖600名。个人奖采取网上公开摇奖的方式,在我省所有网上答题成绩90分以上者中抽取确定。教育厅将评选组织奖,对参赛人数较多、成绩优异的高校给予一定的经费奖励。
四、竞赛注意事项
(一)参赛人员须按照网上“参赛须知”的注册要求,认真填写个人的真实信息。参赛人员须在“参赛区域”一栏填写“江苏省”,赛后方能参加省财政厅组织的网上公开抽奖。
(二)答题可以一次答完,也可以分次答题,答题总时长不得超过三小时,超时系统将自动交卷。参赛人员答题时务必注意,试卷题目及选项均由系统随机生成,不同参赛人员登录页面显示的题目和选项的顺序均不相同。
(三)答题截止日期为9月30日,由于参赛人员较多,为防止后期网络拥堵,请参赛人员尽量提前答题。
请各高校认真组织大学生参加全国 “六五”普法法规知识竞赛,并将组织竞赛情况及时报我厅高校学生处,联系人:许正亚,电话:025—83335168
    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2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