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师德承诺”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魏艳发布时间:2011-07-07浏览次数:3331

各党总支(直属支部):
根据省教育厅开展“践行师德创先争优,办人民满意教育”主题实践活动及学院工作方案要求,在全体教职工广泛参与、认真研讨的基础上,学院师德建设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各总支(直属支部)在7月12日~8月26日期间召开专题会议,开展“关于切实解决当前师德突出问题的有关规定”宣讲及“师德承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师德承诺分二步进行
(一)各级组织承诺
1、党支部向党总支承诺;
2、各党总支(直属支部)向党委承诺;
3、院党委、行政向全院师生承诺。
党支部、党总支(直属支部)的承诺书由自己拟定。
(二)教职工个人承诺
1、根据文件要求,“师德承诺”是每位教职员工必须参加的活动,要紧扣岗位职责,从“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角度进行实实在在的承诺;
2、有学生的总支(直属支部)及与学生联系较多的部门可适当邀请学生代表参与承诺会议。
3、各党总支(直属支部)可结合本总支(直属支部)情况,对师德承诺书范本作统一修改。
4、经本人签名后的“师德承诺书”一式叁份,个人、总支(直属支部)、师德建设办公室各执一份。
二、各党总支(直属支部)于9月2日前将本总支(直属支部)、所属支部及教职工个人的 “师德承诺书”交师德建设办公室(J1—311)一份,并附出席人员签名单。
希望各总支(直属支部)精心组织承诺活动,并要求教职工在工作中践行师德承诺,切实解决师德师风方面存在的问题。
师德建设办公室
2011年7月7日